| 一、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
| 二、 |
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类学校的发展计划,招生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
| 三、 |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检查各镇(街道)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组织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负责区直学校的基建,经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和审计工作。 |
| 四、 |
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审批自学考试辅导机构的设置和变更;审批、指导协调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
| 五、 |
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工作;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
| 六、 |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对镇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考核镇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教育工作实绩。 |
| 七、 |
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区直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
| 八、 |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和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单位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对教师的考核、奖惩和组织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工作。 |
| 九、 |
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
| 十、 |
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
| 十一、 |
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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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教育局党政领导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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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主要负责工作 |
| 卢志华 |
局长
党委书记 |
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
| 霍兆锦 |
副局长
党委副书记 |
分管计划财务、审计统计、校舍建设项目、捐资助学、免费义务教育、教研科研、招生考试、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中小学卫生保建工作。分管科室:计财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 田 斌 |
副局长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
分管机关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督导、工会、妇女、老干、行风建设、纪检监察、统战、维稳及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督导室。 |
| 余元蕙 |
副局长 |
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小学德育、体艺、团队、特殊教育、关工委、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学生安全、学校布局调整、行政审批、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分管科室:基础教育科、大中专职业和成人教育科。 |
| 周思涛 |
党委副书记 |
分管党委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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