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幼儿园(所)办学申请筹办材料的要求如下: 1、办学申请书。 2、办学设想:办学原因、办学目标、办学思想。 3、办学性质:幼儿园或托儿所(招收的儿童年龄范围) 4、办学规模:占地面积、建设面积、户外面积、各活动室面积、睡室面积,活动室、睡室是否合并使用,面积多少,各功能室面积(如:文体室、音乐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等);开设多少个班,招收多少人,每班多少人。 5、投入预算:总投资多少元,其中建筑投资多少元,设备、设施多少元。 6、举办人资格:身份证、学历证,园(所)长要具备幼师及以上学历、园(所)长上岗证,以上资料加以说明并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 7、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8、教师工资:支付每位教师、保育员每月多少元。 9、收费预算:应收费指保教费:每月每人多少元;代收代支费指:如伙食费、学习用品费、生活用品费、交通接送费等,准备收的项目列清楚,每人每月多少元。 10、证明:到所在村、居委会出具允许开办的证明一式三份,并盖上公章,规格:A4纸打印或装表好。 11、建筑图纸:一式三份复印件。租用现成建筑物的请提供房地产证。 12、“南海区幼儿建筑设计规范(场室的设置及使用面积)对比情况”用A4纸电脑打印一式三份。 13、承包的托幼园所要交合同复印件A4纸一式三份,没承包的要交村委的聘用书。 14、民政局的关于批准用名的批复。 以上的材料一式三份,当地教育组加意见。自己一份,教办一份,教育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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