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办园(托)许可 二、颁发的证件名称 批文、办学许可证 三、证件的有效期 无 四、设定依据 1.《幼儿园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五、审核条件 1.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4.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六、申请资料 1、村委会同意委任园长申请书,村委会、幼儿园、教育组加意见、盖公章(一式三份) 2、新任园长的园长上岗证、学历证(一式三份) 3、填写好集体办学幼儿园(所)换发登记证,教育组加意见、盖章(一式三份) 4、办学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七、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南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协会 八、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3号 九、审批决定机关 南海区教育局 十、审批程序 1. 学前教育协会受理 2. 现场勘察 3. 主管副局长审批 4. 学前教育协会发证 十一、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收费 收费:无 十三、审批表格 有 十四、年审或年检 是 十五、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名称 咨询机构:南海区教育局 投诉机构:南海区教育局 十六、受理咨询与投诉的电话 咨询电话:86222487 投诉电话:86237161 十七、备注 申请办学资料的领取有三个渠道: 1、到所属的镇(街)教育组领取; 2、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 3、上南海教育信息网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