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1、符合评选先进条件的个人和集体,填写《申报表》-->学校。 2、学校加具意见后-->镇教办。 3、镇教办同意后,以镇、区直学校为单位打印名册-->人事科。 4、人事科将评选结果-->教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