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提要: 近期,区卫生监督所对我区58所使用饮水设备的学校进行了水质监测专项检查,发现21所学校饮用水样品的检验结果不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合格率仅为63.79%,其中砷超标3份;镉、锌、铁等超标2份;氟化物超标2份;氯仿超标2份;细菌总数超标12份。 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召开《南海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直饮水卫生管理培训会议》;并下发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指南》,要求各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本报讯: 近年来,我区学校为了方便学生在校饮水,部分学校使用了饮水机和净水器。截至06年4月,全区共有74间学校及托幼机构在教学楼、宿舍安装了饮水机和(或)净水器,供87454名学生饮用。 为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监督,保证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 今年4月,教育局保健所配合卫生监督所,向各学校发出《南海区学校饮用水卫生情况调查表》、《学校饮水卫生指南》和《南海区学校二次供水工作指引》,由各校对表进行自查。结果发现,大部分学校对校内安装饮水设备的卫生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如没有指定专门的卫生负责人及制定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没有与厂家签订明确的产品型号、使用期限、质量保证、执行卫生标准、使用范围等的合同;没有与设备维护方签订相关组件的更换、维护合同。 近期,卫生监督所抽取了58间使用饮水机的学校,覆盖了正在使用的大部分机型及所有镇区,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学校的饮水设备放在厕所门口,直接从厕所引出的水管取水,离污染源过近,易被污染。 2、所有学校都没有设备的检查、清洗记录,维护方进行维护时,都只是预先通知校方,校方告知值班室让维护工进入自行工作,学校既未检查来人的健康证,亦未即时检查来人当天的健康情况。如在桂城某托幼机构刚好遇到厂家来人更换滤芯,该人把长着长指甲的手伸进装滤芯的净水器内用手指甲刮去里面的水垢。 3、没有一间学校核对每次更换的组件是否有中文标识、牌子、厂家、型号、卫生检验报告等。 4、没有一间学校能出示水质检验报告,也没有介水传染病报告制度、突发介水传染病应急预案。 5、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校方对直饮水卫生安全意识差,过分相信设备供应方,学校方不了解机器原理、质量保证措施,因而没有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
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培训 为了做好我区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11月28-29日,我局保健所联合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全区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培训会议。会议下发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指南》,对学校饮用水安装选址、卫生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成立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学校或托幼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学生或儿童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指定饮用水卫生负责人。 2、 建立饮用水卫生档案。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迅速按照《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指南》要求完善各项卫生设施。 3、 建立申报机制。各单位在添置饮用水设备时向教育部门申报,并通报卫生监督部门,以及时掌握学校饮用水情况,便于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监督盲点。 4、 各单位在购买饮用水设备时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协议,并及时与维护商签订维护合同;已购买饮用水设备的学校迅速与产品维护商补充签订维护合同,并督促其履行职责。 5、 各单位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水质监测,确保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180所中小学和219所托幼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我局随后将联合卫生部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并拟于明年初对区内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我区中小学、托幼机构师生能喝上放心的直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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