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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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完成,请各位申报者按以下安排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时间安排:
  (一)区直学校、各镇(街)教育组和社会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安排: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领取方法:
  (一)社会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委托他人代领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当事人的有效证件。
  (二)区直学校和各镇(街)教育组按照《审批发证表》上通过认定人员的名单由政工员代领。
  
  三、领取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南海区桂城南新三号二楼)
 
  四、注意事项:
  (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收取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
  (二)请社会人员和各区直学校、镇(街)教育组政工员先到人事科确认领取证书数,再到计财科陈小姐处开具教师资格工本费交费凭证,并到附近的农业银行交款,凭交款单据到人事科领取证书。
  (三)幼儿园老师、代课教师、试用期教师需同时领或代领回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用于归入个人档案。
  (三)社会人员在领取证书的时候请核对其内容,发现有误请马上提出;各教育组政工员请于2007年1月16日前把证书发到教师手中,并要求申请人马上核对证书内容,发现有误请本人于2007年1月24日前向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1月24日以后所有证书不作更改。
  (四)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打:0757-86335435或E-MAIL:HDANNY8005@21CN.COM查询。          

  附件:2006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南海区教育局
  2006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ying 发布时间:2006-12-31 1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