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2005〕96号



关于做好2005年教育系统

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鼓励我区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区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人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评选2004-2005学年度在教育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十佳教师10名。
  (二)优秀校(园)长60名。
  (三)优秀教师800名。
  (四)先进教育工作者100名。
  (五)教育终身成就奖(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六)优秀青年教师100名。
  (七)德育先进工作者100名。
  (八)优秀班主任100名。
  (九)优秀少先队辅导员80名。
  (十)职业与成人教育先进工作者50名
  (十一)学校体育卫生先进工作者50名。
  (十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十三)教育教学科研先进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十四)艺术教育先进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十五)信息技术应用先进工作者(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二、评选范围、条件
  见附件1。
  三、材料报送要求和报送时限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第1至4项及第6至11项的,个人需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一份,以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为单位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册表》一式一份。参加评选区十佳教师的,需附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2、申报第5项及第12至15项的,个人需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登记表》并附参加评选的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以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为单位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册表》一式一份。同一获奖证书不能重复申报多项奖励。
  3、上述材料报送的事迹材料、名册表和名单除打印纸质材料报送外还需要通过办公网上报电子文档。先进事迹材料和先进个人登记表统一用16K纸(归档要求)填报,其余材料用A4纸填报。
  (二)报送时限。
  7月15日前各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把有关材料交到人事科。《名册表》的电子文档传到人事科黄继龙。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或分配名额(见附件2),产生推荐候选人经公示后上报区教育局。
  五、表彰奖励办法
  在今年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1、南海区评选先进个人项目及条件。
     2、2005年南海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分配名额。
     3、《南海区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登记表》及名册表。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