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督〔200528


关于批准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高级中学为

佛山市一级学校的通知

南海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南海区教育局推荐,我局组织督导评估及审核,决定批准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高级中学为佛山市一级学校。
  开展中小学等级学校督导评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进优质学校建设。希望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高级中学,按照督导评估组提出的意见,继续加强学校建设,特别要坚持教育创新,高度重视学校内涵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突出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市一级学校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示范作用。

 

佛山市教育局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