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2007〕38号


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二幼儿园

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桂城教育组、夏南二幼儿园:

你们上送关于申报《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办学许可证》的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桂城夏南二村委会在桂城夏南二大道56号开办这所幼儿园,幼儿园名称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二幼儿园并领取相应的《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办学许可证》。所办幼儿园为集体办学性质,按教育成本收费,其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审批。办学形式和办学层次为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开办后由你们负责业务管理。要根据活动用室和功能室的数量确定招生规模。幼儿园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要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公布结果。

希望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依法办学,依章治园,并按要求参加年审工作。     

 

                         ○○七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幼儿园  领证  决定

  发至:各镇(街道)教育组、幼儿园,局内各科室。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