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2007〕36号


关于发给佛山市南海区天和文化培训中心

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西樵镇教育组、吴日灿先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同意发给佛山市南海区天和文化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

希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为发展优质民办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附件:获准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情况表  

 

 

 

○○七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证  通知

  发至:西樵教育组,吴日灿先生,局内各科室。
  抄送:南海区民政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