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教育 消防 工作 方案 通知
发至:各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各实验学校,局内各科室。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7日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开展火灾隐患
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区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方案,为切实摸清我区教育系统火灾隐患,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区教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2007年4月,在全区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区政府在区消防大队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联系人:郭锡棉,联系电话:86263992),具体负责普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各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协调、检查等各项工作开展。
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目标
(一)普查范围: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均要纳入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范围。
(二)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图书室、实验室、学生(幼儿园)宿舍建筑物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
(三)整治目标
通过普查整治,增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
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步骤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直学校自行组织,其他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各镇(街道)教育办为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所属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各司其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3月18—25日)。
1、各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制订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各镇(街道)教育组要对所有列入普查、整治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全面进行清查,逐一登记《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直报平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建档造册。
3、各教育组、区直学校对经核实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将《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直报平台基本情况表》及时反馈到区教育局。
(二)督促整改阶段(2007年3月26—4月8日)
按照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检查与整改并进的原则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和整改。
1、对能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期限和督促责任人,抄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3、对火灾隐患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难点问题,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并要建档备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4月)
各单位普查整改情况于2007年4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吴森元,电话:86237161),区教育局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验收督导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适时督促验收,主要检查各阶段工作程序和内容是否按质量完成,辖区火灾隐患底数是否彻底查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在验收督查中,对自查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树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精力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单位、本辖区火灾隐患普查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职责到人,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要以开展火灾隐患普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附件:1、教育局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直报平台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