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2007〕49号


关于发给佛山市南海区星光文化辅导培训中心

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狮山镇教育组、孙肖甜女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同意发给佛山市南海区金科文化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

希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为发展优质民办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附件:获准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情况表

 ○○七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证  通知

  发至:西樵镇教育组、孙肖甜女士,局内各科室。
  抄送:南海区民政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