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2007〕69号


关于发给佛山市南海区黄金早期教育培训中心

等3所办学机构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同意发给佛山市南海区黄金早期教育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科讯文化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创日文化培训中心等3所办学机构办学许可证。

希望你们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为我区民办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附件:获准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情况表

                      

              二○○七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教育机构  许可证  通知

  发至:桂城教育组、西樵教育组、九江教育组,局内各科室。
  抄送:南海区民政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