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组,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根据佛山市招生办《关于做好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佛招生办[2008]2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中招考试报名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4月8—14日。确认报名数据时间为4月12—14日。
二、报考条件
凡属南海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均可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在我区报名。凡报考高中阶段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均应参加中考。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本区初中学籍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
3、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或四年制高职高专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没有本区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并享有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
(三)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扩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各类职业学校;
2、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五)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并享有当地考生待遇;学生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所在地必须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各初中学校将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事先派发给考生。报名时,各学校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学校集中填报两种方式。
(二)户籍在我区而在区外借读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需回我区报考的考生,到指定的户口所在地的中学报名。具体的报考要求,请查看我区招生办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和朝阳在线网上发出的《佛山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南海区社会考生报考须知》。
(三)在我区借考的考生,凭南海区招生办开具的《借考证》报考。
(四)户籍不在南海区的南海区在编教师子女,可凭父或母任教学校证明在我区报考,并享有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
(五)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初中不在我区就读,而户籍在原佛山市城区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子女,可凭本人户口簿原件(附复印件1份)、初中毕业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或就读初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父母一方(在南海区工作的一方)的单位证明,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证明材料需由报名学校保存备查。
(六)各报名点要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以便对考生进行正确的指导。
(七)考生报名时,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
(八)各镇(街道)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登记表中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8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另外,从2007年开始,我省将根据新的高中课程标准单独命制高考试题,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考生参加高考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市报名。对于非佛山市户籍的考生,户籍必须在广东省内,才能申请在佛山市借考,但不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待遇。因此,凡户籍不在我市的中考考生,需要慎重考虑在何地读普通高中。
(九)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其中:
1、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
2、本市户籍的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
3、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
4、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
(十)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交招生考试费。
(十一) 报名点要把好报名关,严格按照报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十二)学校要鼓励学生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严禁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对自愿放弃报名资格的学生,应由学生申请,家长签名(要留家长联系电话),教育组将上述学生名单及材料于4月7日前送区招生办备案。
四、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生的政策
在南海区借读的初中毕业生,在我区借考需经区招生办批准后,方可在我区借考。借考生分成两类:
第一类:政策性照顾借考考生。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政策性照顾借考生,具有与南海户籍考生同等报考资格。
(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区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持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学生与父(母)同户的户口簿报考。
(二)本区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持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报考。
(三)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区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持区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学生与父(母)同户的户口簿报考。
(四)本区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包括持《特聘工作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持职称证书及处(局)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暂住证、学生与父(母)同户的户口簿报考。
(五)在本区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且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持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本人暂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报考。
(六)有突出贡献的非南海区居民的适龄子女。持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本区监护人户口簿、本人暂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学生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报考。
(七)父母一方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子女。持父(母)户口簿及学生与母(父)同户的户口簿报考。
(八)在本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持区人事局资格证、监护人暂住证、学生与父(母)同户的户口簿报考。
(九)本区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持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报考。
(十)在本区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士的适龄子女,持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本人暂住证、身份证、学生与父(母)同户的户口簿报考。
(十一)在本区居住且购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境内外人士的适龄子女。持房产权证、监护人户口簿、暂住证报考。
(十二)持《广东省居住证》,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在本区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职业证明及其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初中毕业的证明、监护人户口簿、暂住证报考。
(十三)在我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含5年)的非本区户籍人口子女。持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暂住证及其子女在居住地学校初中毕业的证明、监护人户口簿、暂住证报考。
第二类:普通借考生。
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的第(一)和第(二)条规定的借考生,统一认定为普通借考生。
政策性照顾借考生名册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普通借考生名册,请各镇(街道)教育组于4月3日前送达区招生办审核。审核确认后学校将政策性照顾借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监督电话为:86332355。
五、报考数据采集
(一)各报名点要在报名前采集、校对应届毕业生相关数据(内容包括:学校代码、学籍号、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综合表现评定系统学生登录号),形成报名名册,并按区招生办规定的日期导入报名系统,数据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准考证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二)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备(详见《关于做好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的通知》(佛教考[2006]3号)。
(三)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
拍照环境要求:
1、摄像头位置。
在被拍摄人的正前方约50厘米处,摄像头与人双眼在同一水平面上,在两眼正中位置。
2、光线。
明亮的自然光或室内光,使用散射光,如有较强光源,应在被拍摄者的正面。可通过摄像头预览拍摄效果,以面部清晰无明显阴影为宜。
3、背景。
被拍摄人后方需放置背景板,背景板颜色为天蓝色,面积大于被拍摄人,垂直放置。
4、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约占相片的2/3宽,眼睛位置在照片正中略微偏上位置,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5、其它。
拍摄者神态自然,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
(四)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报名工作关系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镇(街道)教育组、各学校必须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名册格式要求
4、佛山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5、2008年初中升高中政策性照顾借考生名册
6、2008年初中升高中普通借考生名册
7、 7、佛山市(南海区)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自愿放弃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登记表
8、 8、2008年中考考生姓名生僻字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名单(南海区部分)
9、政策性照顾借考生借考证和普通借考生借考证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工作 通知
发至:各镇(街道)教育组,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局内各科室。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