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南海区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南海区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南海区学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镇(街道)教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了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应变能力,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分类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等。 (二)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漏、火灾、交通事故、中毒、疫情等。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事件如罢工、罢课、游行、示威、上访等。 二、实施原则 (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由产生危机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挥,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超出本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须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求给予援助。 (二)“平战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实战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切实做好灾害的预防和矛盾的转化工作,提高对危机的防范水平。 (三)“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协调,及时应对。 三、指挥机构 (一) 组织机构:教育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统一指挥调度。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人事科科长、计财基建科科长、基础教育科科长、大中专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督导室主任、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组成。 (二)职责:各职能科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明确分工,团结协作,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危机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救助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 接到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即启动运作,各职能科室须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参与处置工作。 (一)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基础教育科、大中专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计财基建科、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二)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基础教育科、大中专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负责。 (三)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事件:由人事科、督导室、大中专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负责。 (四)突发事件处置的后勤保障:由局办公室、计财基建科负责必要的有关物资、设备、设施、资金的调配发放和运输。 (五)对超出本职能部门有效处理能力,应立即报110或120或119请求救助,并即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防 各职能科室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系统的长期观察,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治安、消防、卫生等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凡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需要召开跨区、跨校的大型集体活动,组织者要事先察看活动场所、周边环境、疏散路线,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必要时可联系公安、卫生等部门,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协助,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对容易引发矛盾的人和事,主管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引导、化解矛盾,将事态控制在萌芽之中。 六、维护社会秩序 (一)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后需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的,由局新闻发言人负责,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发布信息。 (二)宣传动员。由局办公室负责面向社会和学校作救灾宣传和公众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基础教育科、大中专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计财基建科、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向学校师生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三)政策支持。对遭受损失的学校和个人,通过政策扶持,从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救助,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七、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缓报、谎报的; (二)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四)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八、本预案由教育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海区教育局 二○○四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