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招[2004]18号
各市招生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深化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改革,使之更好地适应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现将《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妥善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
附件:广东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
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