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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 10:37来源: 分享至: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196月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经省考办复审通过的考生, 请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材料。 

  一、    发放安排: 

  时间:20191030日—1230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桂城南新三路3号教育局1楼招生办 

  联系电话:86332355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由毕业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可复印在委托书背面〉,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 

  三、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公室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