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24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申请办理工作上半年将于6月13日-6月19日,下半年12月13日—19日进行。现结合南海区的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选择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须与取得合格成绩的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所属的专业及组织考试的主考学校相一致。
4.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5.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7.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8.已按规定提前(上半年5月1日前,下半年11月1日前)办理完成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数据更正(含身份证号升位)等相关手续。办理本科毕业的,须提前(上半年6月1日前,下半年12月1日前)在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考办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逾期办理者,不能参加本批次毕业手续的办理。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
二、考生毕业预测申请: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1、考生入口 → 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登陆;
2、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注意填写通讯地址、单位等),保存;
3、毕业管理 → 毕业申请 → 确认基本信息→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院校 → 填写有关内容→毕业申请 → 选择办理地点、输入联系电话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双面)。(其中背面格式可参见附件2)
特别提醒:
1、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考籍更正手续。
2、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打印之前,必须对本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后,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政治面貌、最后学历、住址或联系地址、工作单位等数据。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办只对选择南海区办理考生毕业材料作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终审核权、解释权归省自考办。
三、办理毕业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确认信息
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须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相关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二)采集毕业证件照
考生登录系统申请毕业时,由系统直接采集毕业证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公告。避免产生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毕业等后果,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三)网上申请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成功采集毕业证照后,须通过系统自行双面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并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有关信息,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内容;同时,将该表交有关单位填写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及盖章。
注意: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考生不得对该表做任何更改。
(四)提交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考生一式三份。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无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身份证的原件核验后即退还。无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使用非中国内地身份证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下同);
(2)使用境外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包括从内地迁往港澳地区),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4)特殊专业要求须按照省考院规定提供相关执业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应用A4复印纸。
四、工作安排:
(一)办理安排:考生自行上网申请,区考办初审。
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上半年6月19日前,下半年12月19日前,逾期不予办理。具体方式,请与各自考助学点联系。
(二)办理地点:有关自考助学机构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14:00-17:00”
自考助学点名称 |
地址与联系电话 |
佛山市南海区百花教育培训中心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六路86号86230191、86252181 联系人及电话(微信)杨老师 13380243234 |
佛山市南海区翰苑教育培训中心报名点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北路6号海奥公馆六座二层1-4铺66867277 联系人:翟老师13927721971 |
(三)各自考助学助学单位在上半年6月19日前、下半年12月19日前上送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区自考办。
五、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一)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
(二)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领证凭据按通知的时间到原提交毕业材料的助学点领取;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领证凭据外,还需出示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委托书需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等信息。)
(三)领取毕业材料后,如需在毕业生登记表袋面盖密封章,可携带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袋及转递单,于工作日内到市招办一楼服务大厅办理。(佛山市招考办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附件:
1、 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须知
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
2024年6月11日